信息公开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>恒甫动态 >>信息公开
作业公示制度
发布时间:2021-09-04 11:15:09   发布人:钟绮蓉   信息来源:暂无   点击次数:370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家庭作业,根据教育部、上海市教委关于推动建立中小学作业公示制度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公示时间。每天下午放学前,年级组长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。在符合学校作业管理(时间总量控制)要求,审核通过后发教导处备案,不符合要求的,年级组协调解决,坚决做到严格控制作业总量。

二、公示位置。学生家庭作业公示主要在两个地方。一是教室黑板一角向全体学生公示。注明作业科目及建议完成时间,同时将作业内容发家长晓黑板群进行公示,以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。

三、公示作业内容。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。包括具体的年级(班)、学科、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、页码及建议完成时间。

四、公示作业用时间。高一、高二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2.5小时,高三年级学生每天不超过3.5小时。

五、优化作业设计。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,把握好重点和难点,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,要体现出层次性,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;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,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,提倡布置探究性、实践性的家庭作业。

六、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,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,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。

 

上海市徐汇区董恒甫高级中学

2021.9.4